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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路北侧、弘德北路东侧---调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17

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路北侧、弘德北路东侧

地块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路北侧、弘德北路东侧

地块面积

80186.89m2

地块规划用途

地块未来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

结论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地块(简称 “调查地块”)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路北侧、弘德北路东侧。调查地块所在片区2013年前均为鱼塘和农田,调查地块2013年开始被填土平整后闲置,地块内鱼塘填土来源于东南方向约1600米的绿岛湖壹号楼盘2013年地下室开挖产生的土方,绿岛湖壹号楼盘所在地原为鱼塘,2010年绿岛湖开挖建设时产生的土方将绿岛湖壹号所在这片区域鱼塘平整,绿岛湖开挖前原为鱼塘。调查地块2013年以前权属紫洞村民委员会,主要用于为水产养殖和农产品种植,2013年被广东佛山禅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后填土闲置,由其下属公司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维护。

2020年12月17日,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铁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初步判断地块内潜在的污染物质为石油烃(C10-C40)。地块初步采样调查设置土壤取样点27个、对照点2个,共采集89个土壤样品(含2个对照土样);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基坑涌水样品3 个。

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中重金属、半挥发性和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的检测浓度全部低于风险筛选值;基坑涌水和地下水样品所测重金属和无机物、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限值和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等推导的计算值;地下水和基坑涌水所测氨氮检测结果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限值;地下水监测点GW4的pH值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限值;氨氮、pH值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并且地块内地下水后期不进行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物无暴露途迳,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若地块内地下水后期进行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水不可作为饮用水源或者是人体直接接触水源,杜绝地下水污染物的暴露途迳。地下水污染物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故本地块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使用要求,不存在有机及重金属污染风险,符合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控。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现状符合医疗卫生用地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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